作文写作评分标准是:
1、一等(50-41)切合题意、中心突出、内容充实、感情真切、结构严谨、语言流畅、字体工整;
2、二等(40-31)符合题意、中心明确、内容较充实、感情真实、结构完整、语言通顺、字迹清楚;
3、三等(30-21)基本符合题意、中心基本明确、内容单薄、感情基本真实、结构基本完整、语言基本通顺、字迹潦草;
4、四等(20-0)偏离题意、中心不明或立意不当、没什么内容、感情虚假、结构混乱、语病多、
字迹难辨。
扩展资料:
2012年之前,教师资格考试是由各省自行组织命题和考试。主要针对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师范专业学校直接颁发教师资格证)
2012年后,教师资格考试纳入统考试点和省考相结合的模式。到2018年除了新疆,内蒙古,西藏三个地区外其他省份全部纳入了教师资格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出题,地方教育考试院主考。主要针对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需要考取教师资格证的考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师资格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