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订单的付款方式是开100%信用证,90%凭单据支付,10%凭验收报告支付。90%货款已经拿到,后来我提交验收报告给银行议付10%尾款的时候,开证人告知我他已收到信用证来单,银行要求他写承兑书,但因为他的客户未付他尾款,所以他暂时要拒付我这10%的尾款。我觉得不太明白,银行不是应该审核单单相符就付款了吗?为什么还要让客户写承兑说明?如果每一个信用证银行都要征询开证人的意见是否要解付的话,客户想不付就不付,那么开信用证对卖方又有什么保障呢?(PS 该信用证是PAY BY NEGOT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