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案例分析

1、李某1999年6月10日购买一栋别墅,价值120万元,同月15日,李某向A保险公司购买了房屋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保险金额120万,并于当日缴清了保险费。2000年2月10日,李某将该别墅以120万元的价格卖给周某,李某没有经A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而把保险单转让给周某。2000年3月10日,因意外发生火灾,房屋全部被烧毁。问: ⑴若李某向A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⑵若周某向A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一是被保险人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别墅转让时没有向保险公司告知,没办理批单手续,保险合同失效;二是被保险人李某对该别墅已经不存在保险利益,则保险合同自别墅转让时起失效。
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因为:周某同A保险公司没有保险关系,不是被保险人。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00-2001学年度第一学期“开放教育(本科)”期末考试
金融学专业保险学概论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6-16
(1)保险公司不赔偿,根据保险法规定,财产保险的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本案中,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出险时李某对房屋已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2)保险公司不赔偿,因为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是李某,而非周某。周某与本保险合同无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