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如题所述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一系列的材料和程序。以下是详细解答:
正文:
一、准备相关材料
1. 离婚证明: 提供离婚证明,包括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2. 房产证: 提供房产证明,确认房产的所有权和具体情况。
3. 身份证: 双方离婚后,需要提供离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 结婚证: 提供结婚证明,以证实离婚双方的婚姻关系。
5. 不动产权证: 如果有的话,提供不动产权证明。
二、办理过户手续
1. 到房管所办理: 持相关材料到房产所或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2. 填写过户申请: 填写过户申请表,注明离婚原因和过户的详细信息。
3. 提交申请材料: 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文件提交给房管所。
4. 等待审核: 等待房管所审核并处理申请。
三、签署过户协议
1. 达成一致: 离婚双方应在过户前达成一致,明确过户的权益分配等事项。
2. 签署协议: 在房产所或公证处签署过户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综上所述: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离婚证明、房产证、身份证、结婚证等一系列材料。办理过户手续时,到房管所填写过户申请,提交相关文件,并等待房管所审核。在过户前,离婚双方应达成一致,签署过户协议。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了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相关程序和原则。
【法律依据】:
1. 《婚姻法》
- 第四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自行划分;协商不一致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条例》
- 第十七条:不动产权证书的持有人、承租人或者受益人发生变更,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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