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也即,继承前祖母去世了,所以其继承的那部分房产,假设为A,会发生转继承,这个时候祖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就有权利继承A这部分房产。
您姑姑作为您祖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通过转继承的方式,是能分到您父亲的一部分房产的,具体份额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民法典》第 1127 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第 1128 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