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义不同:无事故责任指的是事故的直接参与人比如司机、受害人等无过错,无责任是指包括事故的直接参与人以及利害关系人没有赔偿责任。
2、责任不同:无事故责任对事故的发生不负有责任。无责任大部分是车主、保险公司等对事故不具有赔偿责任。
3、范围不同:根据事故双方在事故中的过失和错误的大小,交警将事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四类不同责任的等级,无责任比无事故责任的指代范围要大一些。
扩展资料: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不等同于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在交通活动中,机动车危险性大,而行人和非机动车相比而言处于“弱者”地位。
因此同等条件下,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承担更重的注意义务和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但若该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造成的,则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另外需要格外注意的一点是,即使车主没有购买交强险,其本人也应按交强险应赔付部分进行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