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务兵提前退伍的流程及条件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25
关于义务兵提前退伍的流程及条件:
一、符合《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所列五项原因之一的义务兵,经部队师(旅)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这些原因包括:
1. 入伍前有犯罪行为或犯有严重错误,明显不符合《关于征集兵员政治条件的规定》;
2. 入伍后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服刑期满后不宜留队服现役的;
3. 因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期执行,考验期满后不宜继续留队服现役的;
4. 被处劳动教养,期满解除劳教后,不宜继续留队服现役的;
5. 图谋行凶、自杀或搞其他破坏活动,继续留队确有现实危险的。
二、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由批准机关作出书面决定,办理退伍手续,由原征集地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对于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犯过失罪者除外),交街道办事处,按待业人员对待。
三、被部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义务兵,部队不办理退伍手续,由师(旅)以上机构出具证明,遣返回原征集地,公安部门凭部队出具的证明,依照户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家居城镇的,交由街道办事处接收。退伍安置机构不负责安排工作。
四、符合本规定第二条第3、4、5款情形之一以及第三条的义务兵,可随时办理手续,退出现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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