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连锁经营的经营形态有哪些?

如题所述

1. 正规连锁,亦称直营连锁或联号商店,是指大型垄断商业资本通过吞并、兼并或独资、控股等方式,增强自身实力和规模的一种经营形态。日本通产省将其定义为:在同一流通阶段,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并在同一经营资本及统一领导下共同经营(由两个以上单位店铺组成)的零售企业集团。
2. 正规连锁的主要特征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的集中统一。这种统一体现在:所有成员企业必须是单一所有者,归一个公司、一个联合组织或单一个人所有;由总部或总店集中领导、统一管理,如人事、采购、计划、广告、会计和经营方针都集中统一;实行统一核算制度;各成员商店经理是雇员而非所有者;各分店实行标准化经营管理。
3. 正规连锁的上层组织形式有两种:一种是由母公司直接管理,不另设总部;另一种是设立总部,由总部管理连锁商店。大型正规连锁商店的组织体系,一般分为三个层次:上层是公司总部负责整体事业的组织系统;中层是负责若干个分店的地区性管理组织和负责专项事业的事业部组织;下层是销售分店或成员店。
4. 正规连锁商店的发展带来了积极和消极的影响。积极影响包括:可以统一调动资金,统一经营战略,统一开发和运用整体性事业;作为同一大型商业资本所有者拥有雄厚的实力,有利于同金融界、生产部门打交道;在人才培养使用、新技术产品开发推广、信息和管理现代化方面,易于发挥整体优势;众多的成员店可深入消费腹地扩大销售。消极影响包括:成员店自主权小,利益关系不紧密,积极性、创作性和主动性受到限制;需要拥有一定规模的自有资本,发展速度受到限制;管理体系庞杂,容易产生官僚化经营,使企业的交易成本大大提高。
5. 特许连锁(加盟连锁、契约联合店)是大型商业资本在节省资本投入的情况下达到扩张,实现商品价值目的的最佳形式。美国商务部对其定义为:主导企业把自己开发的商品、服务和营业系统(包括商标、商号等企业象征的使用、经营技术、营业场合和区域),以营业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在规定区域进行统销权和经营,加盟店则需交纳一定的营业权使用费,承担规定的义务。
6. 特许连锁的盟主,称特许权所有方,加盟店称特许权接受方。特许权所有方一般为大型生产企业、零售企业和批发企业,尤以大型生产企业居多。特许权所有方企业总部即为特许连锁店总部,它除向加盟店据合同提供有关特许权力外,还负责审查加盟店资格,选择批准加盟店,制定经营方针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包括统一进货、统一资金管理、统一结账、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培训、统一促销等。
7. 自由连锁(志愿连锁、志同连锁、任意连锁店集团)是保持连锁商店经营活力的不错选择。美国商务部对其定义是:由批发企业组织的独立连锁集团,即所谓批发企业主导型任意连锁集团。成员零售店铺经营的商品,全都或大部分从该批发企业进货。作为对等条件,该批发企业必须向零售企业提供规定的服务。
8. 自由连锁的最大特点是:成员店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核算权都是独立的。成员企业在保持自己的独立性的前提下,通过协商自愿联合起来,共同合作,统一进货,统一管理,联合行动。自由连锁形式的优点是:成员店利益直接,自主权大,有利于调动成员店积极性和创造性。管理民主,又有统一集中经营带来的整体优势和效益,无须大量投资即可深入消费腹地。其缺点表现为统一性差,决策迟缓,组织不稳定,受地域限制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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