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急急!!!!!我的一位朋友是学校正式签约的一名保安人员,无故被校长个人辞退了该怎么办?

今年暑假我的朋友按照前一年的惯例回家处理了几天事情,回校后学校校长就不让上班,说要辞退他,理由是没有向学校请假。学生7月1日就放假了,而他一直上班到7月4号,学校没有任何人书面或口头要求他什么时候上班,去年是学校发给一个值班表明确值班日期,今年既没有值班表,领导又没有任何书面及口头通知。合同是第一年签的一年,当时明确说以后自然续签。(到今年8月28号就已经两年整了)。到目前为止他既没收到保安公司任何书面及口头通知,又没有接到学校书面《辞退证明》,只是校长个人要求不让上班。也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给他办辞退手续及前段时间上班的工资及经济补偿什么的 ,直接让他卷扑克牌滚蛋。这种情况他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4、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我百度空间与QQ日志有劳动法领域相关法律法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8-05
你的朋友自己上班不上班都不知道,怎么算是个合格的打工的,你放不放假也要问问管事的人的啊!
用人单位必须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没有签订的,按没签订时间,用人单位必须赔偿每月工资的两倍给员工。
辞退员工:用人单位在确认员工违纪严重,或违法,无行为能力,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未提前通知的,赔偿三个月的工资。
具体的可以搜下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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