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题 ,到底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求举例,谢谢

如题所述

债权人就是指我们有要收回的款项没有收回,比如我们销售了一批材料给B公司,B公司应该要支付相应的材料款给我们,那我们就是属于债权人,在账面上体现为应收账款;同时B公司要还材料款给我们,那就是债务人,在账面上体现为应付账款;再比如公司借了一笔前给B公司用于日常业务经营,那我们就是债权人,因为有收回借款的权利,账面上一般提现为其他应收款,而B公司有还借款的义务,即为债务人,账面上一般体现为其他应付款。
债权和债务属于相对立的,谁有向对方收钱的权利就是债权,在会计上有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预付的,将来可能结转成本,也可能因合同未履行等而收回)等;而谁有向对方付钱的义务就是债务,在会计上体现为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款项(预收的,将来可能结转收入,也可能因合同未履行等而还给对方)等。
债权人和债务人也可能是相互的,比如我们卖材料-螺丝给B公司,B公司也买材料-钳子给我们,那我们就是互相的债权债务人,既体现为要收螺丝的钱,也体现为要还B公司钳子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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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5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既享受权利,又承担义务。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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