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左右登陆湘南学院学校网站自行查询。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均可录取:
1、省专业统考合格(没有统考的省除外)
2、参加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举行的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3、高考文化成绩上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总分×40%+专业校考折合分×60%)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成绩单科不限分。
美术与设计类500人、音乐类180人、舞蹈类80人、播音与主持艺术类80人,备注:各省(市、区)招生计划视校考报考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湘南学院是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2013年5月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新办本科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办学历史起始于1912年创建的湖南省第三女子师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