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20-03-20
职业移民
1、(EB1)杰出人才移民(各领域具有特殊能力者、杰出教授和专家、跨国公司经理和业务主管);
2、(EB2)专业人才移民(高学历并具有突出能力、具有符合美国国家利益豁免条件者);
3、(EB3)专业雇员移民(专业技术工、技术工、非技术工);
4、(EB4)特别人才移民(国际组织退休雇员、宗教界领袖级人物);
5、(EB5)商业投资移民(投资50万或100万美金,并创造10个就业岗位)。[2]
亲属移民
1、(FB0)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以及成年美国公民的父母亲;
2、(FB1)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及其子女;
3、(FB2A)美国绿卡持有者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
4、(FB2B)美国绿卡持有者的成年未婚子女 ;(FB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5、(FB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