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经台办部门批准前往台湾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二、办理地点
(1)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
(2)上海市各区县公安局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军人需在市局办理)
(3)自贸试验区受理点
办理点工作时间参考:周一到周六 09:00-17:00(部分地区 08:30-16:30)
周一到周六 09:00-16:00(本式通行证自助受理)
具体办理地点及办公时间见文末引用资料处链接 上海台湾通行证办理地点一览1
三、办理材料
《应邀赴台立项的批复》(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原件或复印件(经上海市台办盖章确认)
四、办理流程
Step 1:提出申请
(1)通过登陆「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电子政务平台」的网上办证进行预申请
(2)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公安出入境管理”进行业务申请
(3)直接去接待大厅窗口排队办理
检验材料,当场受理
Step 2:填写申请表
现场领取申请表,或凭《居民身份证》使用自助填表机打印申请表
申请表填写要求:
填写完整,不得复印
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并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半身彩色照片
Step 3:现场拍照
至相片采集室拍摄照片,并领取照片回执单(申请时需提交)
Step 4:复印户籍资料
可自行复印,或至服务区复印身份证及户口簿等相关资料
Step 5:采集指纹
(1)16 周岁(含)以上的申请人:需采集或核验两枚指纹(但因指纹缺失或损毁无法采集指纹的除外)
(2)16 周岁以下的的申请人: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是否采集指纹
Step 6:取回执缴费
(1)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确认无误后签名
(2)缴费:于递交申请当日在缴费窗口缴费,或扫描《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上的二维码(当日有效)缴费
Step 7:领取《台湾通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