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后,监理方应该如何做

如题所述

施工现场出现质量事故,监理应该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施工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并要求停止进行发生质量事故部位和与其相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现场。

2、要求事故发生单位按类别和等级向主管部门报告,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

3、监理机构在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后积极协助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如果没有直接责任可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地提供相应证据。

4、监理机构接到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要求施工单位按调查组的技术处理意见编制详细的施工措施方案并报设计单位审核。

5、监理机构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质量事故技术处理的质量进行监理,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对施工单位完工自检合格后的报验结果,组织有关各方进行检查验收。

6、要求事故单位编写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审核签认。组织将有关资料归档。

7、总监签发《工程复工令》,恢复正常施工。

扩展资料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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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6
  安全事故在一小时内上报甲方或者重大的直接上报建设局
质量事故及时上报甲方或者重大的质量事故直接上报建设质量局。
总之,原则性的东西要把握好,平时该发通知单的就要发,表面工作做好了,发生事情就好办多了。
第2个回答  2012-08-27
监理方应按照监理规范第5.4.12条和4.1.13条规定处理。下停工令----复查承包方整改情况----符合要求后下复工令。
第3个回答  2012-08-27
干监理就得勤发通知单,联系单,以及监理日志要记清楚。虽然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单根本不当回事,那样也得发。这样出了事,可以保护自己。不过肯定要付一部分责任的,甲方就会把责任推给监理
第4个回答  2012-08-27
若发生了!请把你的一系列的联系单、通知单找出来,还有施工单位上报的方案等!看看有没有疏漏,最主要的是看能不能把监理的责任归纳到最小,但是最好不要事后造假!查出来很严重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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