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合同纠纷问题,请高手支招!!!

我原是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因考上了执业医师而辞职,(当天辞职,当天走人这种),然后与荣县保健院签订了5年工作合同,属于聘用人员(相当于临时工吧),上了半年班,但原单位并没有解除我的人事关系,仍然在编,医师无法变更注册,现在我是双合同了,请问第二个合同有效吗?这种情况怎么办?有没有相关法律条款解决?请高手指点。
两保一金也没有除名

1、你第一份工作是在乡镇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吗?
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在编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事业单位编制的辞职,不能当天辞职,当天走人的,需要办理一系关系转移手续。而且要由相关领导审批。
2、你的第二份合同应当是无效的。因为你的第一份工作关系还未解除,你仍是乡镇卫生院的职工,不属于可以进入自由劳动市场的劳动者,你不具备签订第二份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者资格。你无法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

解决办法:先去了结乡镇卫生院的工作关系,办辞职手续。
以上是我个人的看法。仅供参考。追问

是事业单位编制,第二份合同无效吗?其实我有点想回去上班,就是害怕第二份合同的约束,第二份合同无效,由法律依据吗?请详细点好吗?谢谢了 感激不尽

追答

你想回事业单位工作啊?那边肯接收你再回去吗?如果肯的话,你的第二份工作不管是否有效,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交接好工作。就可以走人了。

追问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我与现在的单位签订了合同,还有培训协议,培训也结束了,协议上有规定,违反了有接近7万元的赔款,如果新单位协议及合同有效,要我赔钱,我就惨了,原单位是愿意接收我的,所以我就是想知道第二个合同是否有效? 谢谢了!

追答

不论第二份合同是否有效,现在的单位为你提供培训是不争的事实,关于培训的费用你都应当要退还给对方。数字不是协议上约定的数字,而应该是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
我个人认为第二份合同是无效的,因为你还是乡镇医院的在编人员。但你还是要赔现在的单位为你提供培训所支付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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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7
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有效。
第2个回答  2012-08-27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表现,所以第二个合同有效。但劳动合同与一般民事合同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如果由此给第一个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第一个用人单位可以追究你和现单位的民事赔偿责任等等,还有如你所说的医师变更无法注册等等不便。所以,还是建议你先与第一个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第3个回答  2012-08-27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劳动关系参照本法执行。
所以在国务院没有关于医师这块专门的劳动规定前提下,你的情况可参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首先你的第二个合同是有效的。
你的第一个合同应该是已经解除了,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即可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你离开原单位已经半年,合同早就解除了,之所以还在编,是因为你单位是事业单位,这种进人出人的审批手续没办,或者没办好的原因。
你尽快把行政手续办好,就能变更注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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