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为和同事之间的一些争执,动手抽了对方一个耳光。
对方去了 三家医院 检查身体,都是没有任何身体伤害。他还买了一堆药。
现在他要求赔偿 体检费,医药费,误工费,还要再加精神损失费1万元 以及争执期间他自己扔朝朋友扔(砸)去的价值150元的单据。
这样的赔偿要求合理吗?法院会怎么判?
请各位详细分析下。。这个官司打还是不打?
我之前提问过一次 可能没有把案件详细说清楚 这次又补充了些 谢谢!
现在的情况发展是对方不同意赔偿他2500元的费用,最低要求1万元 如果不答应他的要求他就要告到法院。(2500元合理吗?能给吗?)
再补充重要一点:打架的当天晚上(一星期以前)到了派出所调解 经民警调解后,对方当面说没有自己任何问题,只要求当面赔礼道歉,朋友已经当着民警的面给他道过歉了。
如果他要向法院起诉 理由会是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