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结束后家属可以说话吗

如题所述

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时候,被告的家属要遵守法庭的纪委,未经批准是不能和被告说法的,违反秩序的,审判长可以制止。结束后可以说话的。
开庭家属不可以和犯人说话,在法院开庭时,任何人都不能够违反法庭纪委,等审判判决后是会安排家人与犯人短暂的交流。开庭家属可以去的人数是不受限制的,但对于未公开审理的案件,是不允许旁听的。
在刑事审判时,一般不会限制被告人家属人数,对于影响大、涉及广的案件,可能会有多人旁听的,法院会使用旁听证控制旁听人员入内。法律规定,依法公开审理案件,公民可以旁听,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未经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除外。
法庭上家属可以辩护,需要办理委托手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 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1.律师;
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法院立案后基本都会在一个月后开庭,这是给被告人的举证期限,这时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月的时间可以让被告人有合理时间准备,在审判的时候可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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