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如题所述


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自愿申请,每月15日前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填写《XX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社区初审:社区(筹委会)对老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社区将申请对象统一造册,将老人信息录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汇总表、个人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整理成册,每月20日前报街道。
3、街道审核:街道对社区(筹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查信息是否录入信息系统,将各社区、村申请情况汇总,连同申请审批材料整理成册,每月27日前上报区民政局。
4、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各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信息系统数据,次月5日前签署审批意见。
高龄补贴一般是指在当地实际居住15年以上、年满80周岁以上、本人无政府或单位发放的生活养老待遇,且其家庭子女(指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的儿子、儿媳、未出嫁的女儿、入赘女婿)均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可申请享受政府发放的高龄养老补贴。
高龄补贴的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上,身体健康,无法独立生活或者生活困难;
2、没有享受其他福利补贴,如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
3、居住在符合条件的居住场所,如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等;
4、具备其他相关条件,如居住满一定期限等。
综上所述,申请高龄补贴需要到当地的民政、社保等部门进行办理。一般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收入证明、健康证明等。申请高龄补贴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申请,具体的申请流程可以向当地的民政、社保等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
第三十四条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养老金、医疗待遇和其他待遇应当得到保障,有关机构必须按时足额支付,不得克扣、拖欠或者挪用。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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