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老赖会影响另一方吗

如题所述

夫妻一方有赖账行为的,如果赖的账是夫妻共同债务,会对另一方造成影响,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只有互相扶持的义务,没有防止对方犯罪的义务,所以不会构成不作为的犯罪。只要没有参与对方的犯罪行为,就不会构成犯罪。夫妻一方诈骗,如果另一方不知情况,也没有参与诈骗,罪责自负,不会株连,只会追究诈骗犯罪嫌疑人本人的刑事责任。
在强制执行时法院只执行责任人的财产,若生效的法律文书未判决夫妻另一方承担责任或者判决书中没有明确认定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夫妻另一方的财产。工资和奖金都是单位直接支付给个人,法院要强制执行这部分工资奖金的一半并没有法律依据。在执行程序中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但是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没有规定可以直接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
结婚后双方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1、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
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3、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4、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5、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6、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7、对重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自诉;
8、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9、因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综上所述,法院不能随意追加被执行人的配偶为被执行人,防止侵害案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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