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向行驶,电瓶车和我平行,为了避让旁边路边上停的车,左拐,把我前翼子板撞了,他也倒地,说是我撞他,叫我赔钱。我的前面也挂花了,他倒地之后手上有一小片指甲大的擦伤,血都没流。报了交警,交警来收了驾驶证行驶证和对方身份证就走了,喊第二天去交警队处理。
问题一:我们本来是想交警来现场处理,结果来了收了本本就走了,交警处理方式对不
问题二:责任怎么认定。
首先感谢这位朋友的回答,很清楚,基本和你说的相符。交警是他打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都是我打122。交警也是开的警车来的,来了我就记住了他的警号。
下午我也和电动车主联系了,我们都觉得麻烦,就商量了一下,叫他过来写了个协议,给了他100。下午我打122的电话问了出警的警察的电话,是他们的值班电话,正好是这个交警接,我说我们已经协议处理好了,他说叫我们明天去交警队处理。
这种情况我觉得已经不需要出责任认定书了,不知道交警会怎么处理,还会罚款扣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