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拨土地,经批准可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有( )。

A.组建企业集团的
B.国有企业租赁经营的
C.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D.非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企业的
E.国有重点扶持的能源企业改组为公司制企业,但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

【答案】:C、D、E
[大纲要求] 掌握
[习题解析] 本题考查重点是对“划拔土地的管理”的掌握。对国有企业改革中涉及的划拔土地使用权,可分别采取国有土地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和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等方式予以处置。下列情况经批准可保留划拔土地使用权:①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有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除外;②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及国有企业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企业的;③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一方属于濒临破产企业的;④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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