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项权证上的抵押期限过了怎么办

如题所述

他项权到期办法如下:
1、项权到期后需要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才可以注销抵押权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2、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
3、项权证是有时间限制的,有效期就是我们所说的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要根据债务的期限来决定。如果债务人超过限制期限仍未清偿债务,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他项权证到期2年后只要未注销,仍具法律效力,可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件行使他项权利。
他项权证只要未注销即有效,部分法院是支持这种观点的,不管是否抵押期限经过了,执行中依然保障当事人的抵押权,认定其优先权,并给予分配。建设部关于《房屋他项权证》有关问题请示的答复第二条:“、“注销日期”,即“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 他项权利未依法注销之前,仍具法律效力,他项权利权利人(抵押权人、典权人,下同)可凭据《房屋他项权证》作为法律要件之一,依法行使他项权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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