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cif,cfr三个贸易术语的异同点

如题所述

1,不同:
FOB(free
om
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但在与北美国家交易的时候,应在FOB后面+vessel表示船上交货)因此,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即可。之后的运费和保险费与卖方无关.而CFR(cost
and
freight以前叫C&F,<<90通则>>改为CFR)成本加运费,是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通知买方、提交相关单据并负责清关后完成交货义务,不负责办理保险.接下来的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运费加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比CFR条款多负担了一部分保险费用.可以简单的理解为FOB+F=CFR,CFR+I=CIF.
另外,与FOB所属的F组(FCA、FAS、FOB)术语相比,CFR,CIF所属的C组(CFR,CIF,CPT,CIP)术语下卖方所承担的责任更大,即卖方都要负贵订立从启运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支付正常的运输费用,而且在CIF、CIP术语中卖方更要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支付相应保险费.
2,相同点:
1)这些条款的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而且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2)即使是CIF负责了保险的费用,但是风险转移都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也就是说,过了船舷,就没卖方什么事情了.(3)为了明确装船费或卸船费的负担问题,也为了让复杂的交易简单化,这三种术语都有其相应的变形。
(4)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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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7
一、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相同点:
(1)交货地点都是在装运港。
(2)风险转移都是在装运港船舷。
(3)运输方式都是适于海运或内河航运。
(4)进、出口清关手续都是由买方、卖方各自办理。
(5)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
不同点:
主要表现在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及费用不同。FOB术语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CFR和CIF术语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CIF术语卖方还应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和支付保险费。由此三种术语的价格构成也不同,CIF术语的价格最高,CFR术语次之,FOB最低。
二、根据《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把fob术语分为六种。其中只有FOB
VESSEL与《INCOTERMS2000》解释相近。但出口方不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和缴纳出口税费。
另外还有《1932年牛津-华沙规则》也有一些不同的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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