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11年毕业生,今年报考了省公务员,已走到政审环节(预计能顺利通过),想问下后期调档的程序?

你好,看到有人向你询问相关的事宜,所以我想就自己的具体情况咨询下你:11年6月毕业后顺利进入一家公司上班,今年2月份就辞去工作,档案我一直存放在市人才中心,并没有通过公司进行托管。学校发我的报到证上,却备注了公司的名字,不知道后期调档,市人才是否还需要我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呢?

  通常情况下,调档是需要调档函的,调档函的抬头会给保管你档案的单位,有的地方公务员考试报名时就要你提供档案所在单位,有的地方是录取后单位的人事部门问你档案保管单位。
  调档函如果通过机要邮递的方式送到保管档案的单位,那保管档案的单位会直接将档案再通过机要方式邮递到录取你的单位;如果录取单位要你自己带着调档函去提档,那保管档案的单位就收下你的调档函,再把你的档案贴上封条加盖公章后交给你带回录取单位。
  保管你档案的单位往往只认调档函,不管你与前一个单位的劳动关系是否解除,因为如果追究起来,他们只要有调档函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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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09
应该不会!你那个报到证的可以是实习单位的名称!你可以到学校重新办理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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