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报道过,现在不好找当时的报道了。
因为根据美国的安排,中俄的石油公司是美国的打工仔。
当时的中石油公司在新闻上提到过,中俄公司开采的石油,必须当场以开采协议价卖给美国石油公司,这个协议价是招标的时候确定的,基本原则是开采成本+合理
劳务外包合同利润,中石油披露的价格大约在5-8美元每桶,不同油井开采成本不同,核定的合同价格也不同。如果中国国内需要进口这批石油,需要从美国石油公司买,价格按当天国际原油期货市场价结算,当时的价格大约在20-35美元每桶之间波动。由于中国迅速上升成为最大石油进口国,当然喜欢全额进口自己开采出来的石油,所以中石油在
伊拉克开采的石油直接装船运回中国,然后跟美国石油公司结算差价。最后的实质是,中石油每开采一桶石油,给美国交15-27美元的差价,即“权利税”。这就是美国的战争红利。
为什么允许中俄公司参与竞标呢?这是美国作为中俄在
安理会上不反对美国出兵的回报。所以不要觉得不公平。如果中俄不是因为有安理会投票权,即使有再强大的石油开采能力,这个打工仔地位都不会有。
除了这个收益,美国还得到了保证
美元石油结算从而保证了美国美元地位的金融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