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9-12
没劳动合同超过一年,就视为无固定期合同,没有双倍工资补偿的。你可以要求单位补订书面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双倍工资补偿,是在入职超过一个月并且不超过一年内,没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从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双倍工资补偿
(看下面引号的,一定是不满一年,超过一年就按上面第14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