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家里借小姨的钱,09年还清了,因为当时关系好没要欠条。还款时候我姥姥在场他可以作证,现在由于关系不好了,家里担心我小姨在我姥姥去世后用欠条继续向我家里要钱,家里存折上有09年取款的记录,我想问问现在可以让姥姥写个证明吗?以防意外,还有就是存折上的记录有用吗?请知道的人解答,谢谢了
家里的事很复杂,我觉得她真有可能做得出来,欠条是要不回来了。现在搞得和仇人一样,你说的时效是什么意思?
追答欠条约定还款时间的话,还款时间到期两年后,就丧失胜诉权了
如果没有还款时间,那么诉讼时效从第一次跟你们要钱时起算
上面没约定还款时间,现在也没跟我们要钱,就怕突然有一天就把我们告上法庭了。
追答一般不至于的,没人会这么干
不过你们真大意,欠条都敢不要回来
当时也没想到关系会闹到这种地步啊,大哥你有没有以后要是把我们告上法庭怎么应对的方法啊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还用去公证处公正吗?
追答这倒不用。
你的办法行不通啊,我家和小姨关系闹僵全因为我姥姥,怎么说呢,就是我小姨对我姥姥做了些不孝的举动,所以我妈就和小姨闹别扭了。
追答当时还钱的时候还有其他的人在场吗?
追问就我姥姥在场
追答那就这样,你们现在去找你小姨要借条,如果她给了就什么事情都解决了,如果她不给或者说你们没还钱就走法律途径,毕竟只有你姥姥一个人在场,她是唯一的证人,这样你姥姥就可以给你们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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