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上幼儿园,可以被拒收吗?

如题所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儿童能否入学接受普通教育,视具体的残疾情况而定,如“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主要是指能够与同龄儿童一起正常生活的残疾幼儿、儿童。如果达到这项要求,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就应当接收。

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

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

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一二被诊断为先天性双耳耳聋,当时父母以及家人,觉得天塌下来了,可是峰回路转,经过天津市残联各级的领导关怀以及党和国家的好政策,为孩子成功的植入了人工耳蜗,天津市残联还为孩子免费培训语言知识,从而使孩子达到了正常儿童的听说水平。

可是去年的一场幼儿园事件让家长又被打回了谷底。2014年残联康复中心的老师找孩子的父母谈话,说孩子可以去正常幼儿园了,毕竟孩子要回归主流社会。父母很高兴,于是就按照河北区第十八幼儿园的要求进行了电话报名。

可是到了面试的时候这个幼儿园的园长,看到了孩子佩戴的人工耳蜗,就坚决说不能接收,并说这里是正常人的幼儿园,让孩子去残联的幼儿园。家长说,2014年的政策允许正常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并且孩子已经康复了。

她就是说不同意,并且非常狠毒的说这孩子是残疾人。孩子也很难过,3岁半的孩子就被一名园丁说成了残疾人。此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此后通过与相关领导联系反映。

答复如下:家长与园方沟通,请求帮助解决孩子的入园问题。园方非常理解幼儿家庭的困难,也考虑幼儿园对特殊体质儿童的照顾能力,经沟通,研究决定,可以为幼儿提供随班就读的机会,依据幼儿今后来园随班就读的具体情况,再商议幼儿入园的具体事宜。

在招生期间,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打进电话,预约报名成功。但在验证过程中发现,家长家住在河东区,户籍在和平区,不符合幼儿园招生简章中规定的“优先录取河北区常住户籍幼儿”的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幼儿身体情况较为特殊,幼儿园的教师均未经过照顾特殊体质儿童的相关培训。

幼儿园又是集体生活场所,班内幼儿较多,年龄较小,而幼儿的年龄特点又是活泼好动,充满好奇心,园方担心不能为孩子提供较为专业的照顾,即建议将幼儿送到较为专业的教育机构或班容量较小、能对孩子给予特殊照顾的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反映残疾儿童上幼儿园问题 - 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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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30
首先,根据当前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 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而且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所以无论是城市的学校,还是农村小学设立的幼儿园以及主管学校,都没有权利制定“不上幼儿园就别想上小学,否则,就是对儿童受教育权的剥削。 其次,幼儿园教育属于社会学前教育,目前国家鼓励适龄儿童参加社会早期教育,但没有规定非得上幼儿园,才得上小学。因此,家长可以根据自身居住地环境,幼儿身体情况和培养情况,进行自主的选择幼儿园。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8-28
我家小孩右手拿东西使不上力被幼儿园拒绝了好难过
第3个回答  2016-08-31
是的,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16-09-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普通教育机构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教育,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和帮助。
普通小学、初级中等学校,必须招收能适应其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普通高级中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的残疾考生入学,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拒绝招收的,当事人或者其亲属、监护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学校招收。
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应当接收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
因此,残疾儿童能否入学接受普通教育,视具体的残疾情况而定,如“能适应其生活的残疾幼儿”主要是指能够与同龄儿童一起正常生活的残疾幼儿、儿童。如果达到这项要求,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就应当接收。
参考资料:搜狐新闻_上海青年报http://news.sohu.com/20050316/n22470979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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