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瑾的故事

如题所述

秋瑾在北京最惊世骇俗之举是“上戏园子”。当时的宅门女性都是在家中听“堂会”,不可能抛头露面去戏园子,戏园子也不卖“昆客”的票。秋瑾坐着西式的四轮马车去听戏,开创了上层社会女性进戏院的先河。[39]

夫妻关系
秋瑾出生在福建厦门,生长在浙江绍兴,1895年,19岁的她跟随做官的父亲秋寿南来到湖南省湘潭县。秋寿南在当地结识了湘潭首富、曾国藩的表弟王殿丞。王见秋瑾生得秀美端庄,聪慧可爱,就托媒人送礼给儿子王廷钧提亲。秋瑾对于这桩婚事十分不满,但在封建社会里,儿女的婚事只能依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1896年4月20日,王家彩銮花轿吹吹打打把秋瑾迎了过去。[40]
王家虽锦衣玉食,但志趣高尚、性格刚烈的秋瑾并不喜欢过养尊处优的生活,更受不了封建家庭的种种束缚。比自己小两岁的丈夫王廷钧,在志趣、爱好上也与自己毫无共同之处。她叹息道:“琴瑟异趣,伉俪不甚相得。”王廷钧一不好读书,二不务正业,每天游手好闲,吃喝玩乐。当时正值中日战争结束,清政府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遭到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秋瑾时常劝丈夫:“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你要好好读书,为将来国家的繁荣富强和个人的前途着想。”王廷钧却说:“朝廷只能割地赔款,委曲求全,我们这些匹夫有个屁责。”还有一次,他们谈到了谭嗣同,秋瑾赞扬他为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视死如归,是一位伟大的维新志士。而王廷钧却大骂谭嗣同是中华乱党、士林败类。两人互不相让,差点吵了起来。秋瑾内心十分痛苦,她在一首诗中写道:“可怜谢道韫,不嫁鲍参军。”表达了她对王廷钧的不满。[40]
秋瑾在湘乡荷叶塘和湘潭两地苦度了六七年时光,生下一儿一女。尽管王家生活优裕,但她与周围的人毫无共同语言,内心异常苦闷。在感情方面,她极力排拒王廷钧,对其言行嗤之以鼻。后者屡遭冷落,又无力抗衡,便另寻温柔之乡,流连秦楼楚馆,攀折倡条冶叶。这世界原是非常奇怪的,评议同样一件事,人们所持的却往往是双重标准。王廷钧不是蔡松坡那样伟大的革命家,也不是苏曼殊那样潇洒的名士,他眠花宿柳,风流便成下流。[40]
秋瑾嫉恶如仇,平日最看不惯男人蓄妾的陋俗和嫖妓的淫性。据冯自由的《革命逸史》所记,当年,湘人陈范家中饶有资财,携二妾湘芬和信芳远赴东瀛,红袖添香读洋书,好不惬意,秋瑾哪能看得惯他这副德性?她认为陈范拥妾而骄是玷污了同胞的名誉,便极力促成湘芬和信芳脱离了陈范的掌控,从此人格独立。后来,陈范见利忘义,竟将女儿陈撷芬许配给广东富商廖某为妾,又是秋瑾公开反对,使婚事泡了汤。另据徐自华的《秋瑾轶事》所记,有一次,她们同游上海张园,小憩品茗时,秋瑾见一名留学生挟一名雏妓乘车而来,在这花娇柳媚之地,露出一副轻狂放浪之态,她忍无可忍,立刻上前用日语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那人还算识相,赶紧灰溜溜地走了。徐自华静观这一幕,不由得打趣秋瑾横加干预是“真杀风景”。秋瑾则爽爽脆脆地回答道:“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40]
1903年,王家花大钱在北京为王廷钧捐了个户部主事的官职,秋瑾也随丈夫迁到了北京,住在绳匠胡同。秋瑾初到北京,人生地不熟,生活也不习惯,常常感叹:“室因地僻知音少,人到无聊感慨多。”后来她又搬到南半截胡同居住,在这里认识了王廷钧的同事廉泉的夫人吴芝瑛。廉氏夫妇思想较开明,崇拜孙中山先生,且在文学、书法等方面都很有造诣。秋、吴二人很快成为知己。[40]
秋瑾的革命志向与理想,不仅得不到丈夫的理解与支持,反而遭到他的训斥:“这是男人的事情,你休胡思乱想。”秋瑾也不示弱:“我要去寻求真理,女人也有救国救民的责任。”两人吵得互不相让。王廷钧知道秋瑾是个说得到做得到的倔强女子,要说服她是不可能的,只好采取卑劣手段,趁秋瑾不备,偷偷将她的珠宝和首饰及积蓄全部窃走,妄图以此来阻挠她赴日。秋瑾气愤地说:“你可以窃去我的钱财,但你捆不住我出国留学的决心。”秋瑾变卖了仅剩的财产和衣物,加上吴芝瑛等人的资助,于1904年4月只身东渡日本,从此迈出了她人生道路上的关键一步。[40]
在日本,秋瑾结识了不少进步、探索革命真理的青年,组织起“共爱会”,参加反清秘密团体“三青会”,会晤了孙中山,和黄兴、喻培伦等人一起加入了同盟会,为救国救民而积极奔走。对于这些,王廷钧均有所闻,极力反对,两人思想的距离越来越远。秋瑾在日本三年,两人从无书信来往,夫妻关系名存实亡。1906年冬秋瑾听说王廷钧纳妾的消息,反而高兴,觉得有了与王廷钧脱离
秋瑾形象
关系的理由。于是,她给大哥秋誉章写了一封信,请大哥代她办理离婚。秋誉章几经奔波,由于王廷钧的阻碍,离婚之事未成。[40]
1907年春,秋瑾由日本回国,为联络光复会、洪江会以及策划平礼起义事宜,女扮男装,潜往长沙,住在朋友家里,人们都称其“秋伯伯”。其时,她曾去王廷钧家看望子女。王家人以为她穷途归来,回心转意,盛情接待,希望夫妻破镜重圆。但又暗中监视,不让她再次出走。秋瑾借口出去看戏,从后门溜出,沿湘江乘船而去。秋瑾此次的湘潭之行,便是她与王家的诀别。[40]
《秋瑾全集》如《将赴沪别寄尘》诗(四章):“临行赠我有新诗,更为君家进一辞:不唱《阳关》非忍者,实因无益漫含悲。……”“题解”说明:1906年5月,秋瑾离开浔溪女学,前赴上海,临行时,徐寄尘和学生们送到江边。临别,秋瑾写了这四首诗,徐寄尘姊妹也写了送别诗。又如七绝《古意》诗:“金屋无人见泪痕,坠欢如梦黯销魂。秋风一夕捐纨扇,雪落人间弃妇恩。”题解说明:1903年夏天以后,秋瑾与其丈夫王廷钧经常冲突,秋瑾曾负气出走。后王廷钧竟想纳妾,秋瑾当然进行了反抗。她内心深处有苦痛,深感遭到了遗弃。此诗借古意表达了她的悲伤感情。[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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