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汽车的(面包车,就一个牌子,就一个车型),5月份,初期设立公司,到工商咨询经营范围,说,不能直接注册卖某品牌汽车,我说有厂家授权书,回答也是同样的不行!只有先设立个经营范围是:汽车销售(不含小汽车)的公司,然后,让厂家给国家工商总局提交备案,(厂家5月份立刻就给国家工商总局提交备案了)这需要几个月时间,然后,我再拿到国家工商总局的备案再到工商部门去变更经营范围!现在工商局来检查,说我是超范围经营,要罚款1万!我冤枉啊。。。我总不能几个月都关门不营业吧!手续是正在办,又不是没办!因为国家工商局的环节太复杂,时间太长才导致现在没办法变更经营范围,现在国家的工商局又来罚我的款,这样罚款合理吗?
其实很多问题,都很矛盾,设立公司要租场地吧(没有场地怎么设立公司?)租场地要钱吧!好,按照工商的说法,不办好,不能经营,我不经营,场地费不全浪费了,谁给我补?不经营,为什么还有一个环节是让当地工商局来查经营场地?到经营场地,我得有上班的人员吧!不会让我提前找好人关门在屋里面玩吧,这工资谁来给我补?如果什么都没有,怎么确认这个公司在经营什么东西?然后工商局会以不符合要求(连基本人员,产品都没有为理由)来拒绝上报!如果有产品在,工商局以超范围经营为由罚款!你说说,让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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