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财房产想立遗嘱,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立遗嘱时可注明只要房产证名字一方去世房产即可办继承吗?

因双方去世会有先后,需要在遗嘱上写明房产证上名字的一方去世就可继承,这样行吗?谢谢!

可以。

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可以共同订立遗嘱处分夫妻财产,指定夫妻财产由一个或者几个继承人继承,也可以分别就自己拥有的房产部分指定由一个或者几个继承人继承。

扩展资料: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遗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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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1
不太明确你问的意思。
共同所有的房屋,虽然产权证书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但是,这个财产的共有性质不受影响。夫妻任何一方去世,都会产生继承问题。即房屋的一半属于死者所有,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
如果是夫妻另外一方(产权证书上无名字的一方)写遗嘱,在遗嘱上写明房产证上名字的一方去世就可继承。这样,表达的意思是他(她)死亡时不分割该房产,等到产权证书上有名字的人死亡后才继承。这是可以的。但是这样遗嘱还应当有一个内容,就是如果产权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死亡在前,自己的那一份遗产怎么分。
如果只是另外一方写遗嘱也不合适,在产权证书上有名字的一方也最好也应当写遗嘱,对自己死亡在对方前和死亡在对方后的不同情况下的财产处理作出安排。这样对夫妻双方比较公平,麻烦也会少很多。
自己书写遗嘱在法律上叫自书遗嘱,自己书写、签名、写上年月日即可,无需见证人见证。写完后可以将各自所写的遗嘱交对方保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8-02
可以。对有遗嘱的继承,在办理继承公证时手续就简单得多,不再涉及其他利益人。建议在立遗嘱时,最好将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作为见证人,就可以更好地避免今后可能潜在的纠纷。
第3个回答  2012-08-03
可以写清楚,遗嘱充分遵从被继承人的意愿,只要被继承人意思表示真实就可以。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2
  可以的,可以立遗嘱,把房屋产权给予某一方的。如果没有遗嘱,是按照继承顺序继承房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等情形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人以及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中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中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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