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银行贷款多少钱以上才可以让公安局侦查立案?

如题所述

两万以上就可以立案侦查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该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2万元,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拓展资料:

欠银行钱不还的严重后果

1.个人信用遭破坏

如果你与银行发生的借贷交易,那么所有的还款行为都会被央行征信系统记载,并如实反映在信用报告上。在信用报告相对完善的今天,上面会清楚显示你的逾期还款天数,倘若超过了90天的重要节点才还款,那么两年内,无论是申请银行贷款还是信用卡,你都会因遭到各行联合“封杀”,而为曾经的诚信缺失感到懊悔不已。

2.被电话及上门催缴

一般来说,最后还款日超过三天,贷款机构还是迟迟未等到还款额的出现,则会以电话催缴的方式向借款人了解情况,当然,借款人也可借此机会道出难言之隐,打出同情牌争取还款宽限期。但如果欠款一拖再拖,贷款机构不再抱有希望,只剩下失望之时,接下来采取的行动很可能是上门催收。

3.面临被诉讼的风险

若是催收未果,贷款机构则会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在抵押贷款方式下,其会主张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剩余本息、律师费、诉讼费等一系列费用,假使还有剩余金额,则将如数返还给借款人。

这说来轻松的流程,做起来可未必简单,少说也要等个三个月之久,才能将资产兑现,在此期间,借款人可筹集资金,赢得资产争夺战,用资金的归位让贷款机构撤诉。信用贷款的道理趋同,借款人仍逃脱不了法律制裁,需要用个人名下资产偿还借款。

所以,大家在处理银行的欠款问题上,要尽可能快地和银行工作人员接触,尽最大努力偿清欠款,如果暂时没有还款能力,可以申请延期或协商减免利息和滞纳金。信用时代,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征信。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个人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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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0

欠银行贷款2万元可以让公安局侦查立案。

相关条款规范要求如下: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该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2.欠银行贷款,逾期没钱还不上。现银行起诉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参考资料:

用骗取的银行贷款登记成立公司并随后抽逃,数额巨大,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编造虚假的经济合同、虚假的证明文件等手段和后账还前账的方式骗取贷款,数额特别巨大,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被指注册空壳企业骗贷13亿元-案件实录--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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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9-01
  1997年刑法第193条对贷款诈骗罪进行了规定。根据第193条,贷款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使处于与其金融交易地位相对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陷于认识错误或持续认识错误,因而自动地向行为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交付数额较大的贷款,从而主要侵害了信贷秩序并同时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触犯刑法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该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五十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因此,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应为2万元,“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已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第四条执行,即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第3个回答  2012-07-22
刑法中193条有诈骗贷款的情形;196条有恶意透支的情形;都比你说的情况严重,本人能力有限未找到你说的法律依据,但我想就算没有法律规定,如果银行报警的话,公安局应该会考虑是否立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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