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案件受理的时候,法院已经准许缓交诉讼费用,但是没有写缓交期限,大概什么时候去交诉讼费用?

请问会受7天内不缴纳诉讼费用就会撤诉处理这个情况限制吗?法院会不会及时立案,是立案后再交诉讼费用吗?

申请缓交诉讼费的期限一般就是在案件宣判之前或者审理终结前,具体的期限都是由各地的人民法院来决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当中没有对缓交的期限作出明确的规定。如果实在是有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用的话,其实诉讼费用甚至可以申请免交的,但必须符合确实是没有生活来源的才行。
法律分析
法院准许被告缓交诉讼费的期限。一般既然准许缓交诉讼费,那就意味着缓交的期限可以到判决以后、案件执行完毕之前。既然同意了缓交诉讼费,就意味着允许了先立案审理、而后再交诉讼费。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期限没有固定的标准的,肯定最迟在案件终结之前是需要把诉讼费交给人民法院的。同时,提起民事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用一般是败诉方自己承担的。对于部分情况非常特殊的,比如说当事人是低保户,农村的五保供养对象,人民法院可结合情况准予当事人不用再交诉讼费。缓交诉讼费的期限是由受理案件的法院决定的,原告或上诉人在人民法院规定的缓交诉讼费期间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会按撤诉处理,一般缓交的期限是案件宣判之前或者审理终结前,因此当事人需在案件终结前缴完诉讼费或者申请减免。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四)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五)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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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4
法院既然已经准许缓交诉讼费用,就不受7天内不缴纳诉讼费用就会撤诉处理这个情况限制,法院会及时立案,是立案后再根据法院通知交诉讼费用。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24
你好,正常交费期限是自立案第二天开始算起
7天内,逾期不交,就会按撤诉处理
如果 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缓交,
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交费期限,
建议最长不要超过15天,
广东桥达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帮到你]
第3个回答  2012-07-24
一般是到结案之前交齐的。
既然已经批准缓缴,就不会在诉讼费缴纳这方面卡你了。
第4个回答  2012-07-24
同意缓交诉讼费,就可以等案件结束以后,再缴纳。最好是让法院给你出具一个缓交诉讼费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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