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筑工地工人酒后干活由于疏忽大意受伤,事后才知道喝酒了,包工头和工人谁的责任

工人中午喝酒了,干活由于疏忽大意受伤,事后包工头才知道他喝酒了,包工头和工人谁的责任

由工人自己承担责任。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工人属于酒后上班工作,不符合工伤规定。
法律分析
工伤认定需要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者综合一起考虑,缺一不可。如果不在工作时间内,谁也不能证明受伤者是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事故,也不能说明发生事故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还是个人行为所致。如果在工作时间,脱离自己的工作场所干别的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期间发生的事故就不能认定工伤。如果职工按时上班,在工作时间内,也在自己的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上,但是并没有干自己的分内工作,而是为自己或为朋友干活,造成的事故也不能算工伤。但是,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由于其他不安全因素,并包括物质的或自然的原因而发生的偶然事件造成个人伤害,并非职工本人的行为所致,应该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是在上班或下班途中受伤,也算是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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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5-05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地上肯定有制度不让酒后上班的,虽然监理有责任制止酒后工作,但监理不具备交警的识别能力,不能有效的识别谁喝酒了,那是可以理解的,工人在明知道违法制度的情况下还工作,那责任肯定是他自己负全责。至于工地是否会照顾下,那得看工人的态度了。
第2个回答  2020-12-01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地上肯定有制度不让酒后上班的,虽然监理有责任制止酒后工作,但监理不具备交警的识别能力,不能有效的识别谁喝酒了,那是可以理解的,工人在明知道违法制度的情况下还工作,那责任肯定是他自己负全责。至于工地是否会照顾下,那得看工人的态度了。
第3个回答  2018-05-05
酒后上班,发生工伤事故,由喝酒人自己承担责任。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不属于工伤的情形]、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份: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4个回答  2014-04-23
都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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