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证》忘带不能用《居民身份证》代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
驾驶人提供了《机动车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驾驶人提供了《机动车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驾驶人未能提供《机动车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一分
一、无证驾驶处罚
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9 条规定:处以 200 元 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并处 15 日以下拘留
二、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
没有《机动车驾驶证》
未经考试,非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
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三、注意事项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分为六年、十年和长期
下图为《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及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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