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法关于夫妻能否在同一个公司上班

如题所述

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对夫妻关系和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利益的回避原则有顾虑的,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同一部门或者直接下属的职工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或者亲属关系。而且一旦这种关系存在,公司有权调整员工的职位。

法律分析
公司不允许同事搞同事恋不能称之为违法,只能说是不合理或不尽人情。因为公司并没有明确规定“同事恋”的一方必须离开,公司只是基于所谓的“惯例”予以“劝退”。“劝退”和“辞退”是有区别的,“劝退”并不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如果“同事恋”的双方同公司都签有劳动合同,在合同未到期之前,公司的“劝退”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如果“同事恋”的双方坚持不退,公司是没有办法的;而“辞退”却不同,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无故辞退职工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只要员工认真工作,按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任务,履行合同义务,公司是没有理由让员工离去的。恋爱结婚纯属个人私事,国家对劳动者结婚生小孩时应享受的福利待遇都有明确的规定,公司不应回避这些人之常情。只要员工没有因恋爱结婚影响到工作,公司是没有理由干预的。当然,如果实际已经影响到了工作,公司也只能对照劳动合同和内部管理条例来处理,而对员工的恋爱婚姻仍然是无权指手画脚的。不论是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应该按照相关法规同员工签订合同;其次,企业应该树立自己的企业文化,强化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再次,员工自身也应该以诚为本,忠诚企业、忠诚自己;最后,同行企业之间应该形成一种共识:即对不讲“诚信”的员工,不论其水平多高、工作能力多强,也坚决不予使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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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31
没有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对夫妻、亲属等关系可能影响利益回避原则有所顾忌的,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同部门或直属上下级关系的员工间不得具有夫妻或亲属关系,一旦存在此类关系的,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岗位作出调整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7-30
可以,劳动法没有规定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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