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调解对方要价太高怎么办?

因碰车事故造成的打架,对方先动的手,事后还要求赔偿,只是一个轻伤,结果要价18万,现在是被打的在派出所,请问这样的事,现在应该怎么处理?

您好,如果对方构成轻伤,我方应该是构成“故意伤害罪”了,谈判是要有技巧的,如果对方要求太高,你方也可以被动一点,可以把谈判周期拖得长一点,一般情况,真的想要钱的,越是临近开庭,越是急于兑现,毕竟你方坐牢对他方没有任何好处。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在你们能承受的范围内把赔偿款现行赔付给法院,让法院看到你们的诚意,再有法官去给对方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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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9
  如协商不成,叫对方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2个回答  2015-05-22
你好,伤情有没有经过法定机构鉴定呢?追问

对方在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经过鉴定的

第3个回答  2015-05-22
你好!伤情如何,轻伤害还是轻微伤追问

法医判定是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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