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扣回以往薪酬的作法是否合法?具体见问题补充。

法律咨询: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扣回以往薪酬的做法到底合不合法?
我于2010年通过校园招考进入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合同的时候,同时签了一个服务协议,具体内容记不清了,主要内容是:
根据《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的相关要求,甲方(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根据经营情况和风险成本分期考核情况延期追索、扣回,如在规定期限内乙方(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甲方有权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全部追回,并止付所有未支付的部分。甲方制定的绩效延期追索、扣回同样适用于离职人员。具体规定如下:
乙方主动辞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服务年限按比例追索扣回已发放绩效。追索和扣回已发绩效比例如下:服务年限不满1年,追索扣回100%;服务年限满1年不满2年,追索扣回80%;服务年限满2年不满3年,追索扣回60%;服务年限满3年不满4年追索扣回40%;服务年限满4年不满5年,追索扣回20%;服务年限满5年,不追索扣回。
今年我考上鄂尔多斯市的公务员,提出辞职申请。鄂尔多斯农商行要求我退回在职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绩效总和的80%,大概将近10万元,否则不给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我家里为了让我尽快有一个新的工作环境,就给交回去了。
我想问问法律专业人士,农商行这么做是合法的吗?我和农商行签订的服务协议有效吗?我能否通过诉讼要回这些钱,如果诉讼能够胜诉吗?(听说农商行势力很大,通过给法院领导送礼能够把黑的说成白的,我好怕怕!)
另外,再说两句题外话。按照服务协议,追索的前提条件是如在规定期限内乙方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对于离职人员而言,离职不是扣钱的条件,只有在风险超常规暴露的情况下才能要钱。而且,要在理清责任和时间段的情况下要相应人员相应时间段的钱。那么我问问农商行:
1.风险是不是超常规暴露了,是不是贷款都还不会来了?
2.如果是那么我一个小小的柜员在其中是不是有很大责任?在农商行,行长说了都不算的单位,更何况是柜员?

不合法,违反《劳动合同法》。
约定是(员工)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才可以追回绩效薪酬,绩效薪酬相当于奖金吧,这等于剥夺你的报酬权。
“乙方主动辞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服务年限按比例追索扣回已发放绩效。”是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这条约定无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听说农商行势力很大,通过给法院领导送礼能够把黑的说成白的”如果你一审败诉了,可以到中院二审。如果农商行送礼给法院领导是行贿,你可以申请重审,重审后败诉可以二审。也可以去检察院举报,农商行负责人和受贿的法院领导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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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7
根据你提供的资料,“乙方主动辞职,甲方有权根据乙方服务年限按比例追索扣回已发放绩效。追索和扣回已发绩效比例如下:服务年限不满1年,追索扣回100%;服务年限满1年不满2年,追索扣回80%;服务年限满2年不满3年,追索扣回60%;服务年限满3年不满4年追索扣回40%;服务年限满4年不满5年,追索扣回20%;服务年限满5年,不追索扣回”。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这是民事纠纷的法律基本原则。
你今年参加工作,不满一年,扣你100%都可以。再说,你80%就10万元,可以了,哥们~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30
同意柳咏雪答案!
世上的事情有合法不合理、合法又合理、不合法不合理、合理不合法几种。建议提问者把那个服务协议以及签的相关东西等都晒出来。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头上若有青天,心中自有是非。有的人真糊涂有的人装糊涂,但一定有能够明断是非的人。
第3个回答  2012-08-28
肯定不合法,确定无疑,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3-04-06
土政策。不是正常人能够想到的。
第5个回答  2012-07-27
不满就去告他,
第6个回答  2012-07-28
文书会计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