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上班时,被人长时间在茶杯里加入药剂,大约半年后药剂加的量大了才尝出来。针对此事件曾多次与单位领导汇报,得到答复是本人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要求自己把杯子藏起来或买个带锁的杯子使用,还不让报警说是怕影响单位名声。现又发现杯子里面有药物,坚持维护自己的权益报警,但刑警队回应未造成严重后果不予立案,再者说杯里的药物当地化验不了。请问刑警队的这个说法对吗?单位也出面说了如果再追究此事就先回家歇着,不让上班了。证据补充:主管领导及同事在出事时一起尝过杯内不明药物
谢谢您的回答。还有一个理由就是未造成重大伤害
追答要看伤情是怎样的。没有造成重大伤害那人也应该受到处理,不够刑事追究,可以治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