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十个月已经在看守所呆了三个月了,还被送到监狱去,说改造一个月后还要再分配到其它监狱是怎么回事,

原来在上海闵行区看守所,现在被送到青浦新收犯监狱.

  我国《监狱法》规定,第十六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时,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同时送达监狱。监狱没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监;上述文件不齐全或者记载有误的,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补充齐全或者作出更正;对其中可能导致错误收监的,不予收监。
  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根据以上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罪犯在送交监狱后,首先要在监狱的集训点进行集训,一般集训期限为两个月左右,集训期满后,由省监狱管理局根据辖区监狱的押犯情况分配正式下队。正式下队后五日内发出家属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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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2
如果在明年,那很正常。今年发生这种事情也是正常的,原因是:可能看守所的羁押量太高,管教警力相对不足,所以调配部分留所罪犯至监狱服刑。
第2个回答  2012-07-17
新的刑诉法7月1号实行,规定余刑在三月以上的一律送监狱服刑。到监狱后要进行一定时间的入监集训教育,之后分到监区服刑改造。
第3个回答  2012-07-17
这个法律上有明文规定的,判决后实际刑期不满一年的在看守所服刑至释放,你这个本来就判了十个月,是不会送到监狱服刑的!
第4个回答  2012-07-17
这种情况在今年七月一日以后发生属于正常。这是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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