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公司车 和同事 老板无违章正常行驶 马路旁边有一辆违停车辆 车位超出白色实线停放。我碰到了对方车

开公司车 和同事 老板无违章正常行驶 马路旁边有一辆违停车辆 车位超出白色实线停放。我碰到了对方车子 导致对方司机受伤 骨盆骨折,现场交警开具事故单判定责任 对方未签字。事后去交警大队处理 警察判责我百分之八十责任 对方百分之二十。对方代理人不同意不签字。要求我承担全责。我就喝对方签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如图。在赔偿额30万以内 我才会认全责。如果超出三十万。我认80。对方20责任。签完协议 我才同意在事故认定单上双方签了名。 现在 对方起诉我们(我。我公司老板。交强保险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四方。要求我们赔偿近34万。 我想问。这种情况。那份私下协议是否有效?还有赔偿额是否保险公司全赔?(我的商业险购买了第三方责任险)是否对方要求赔多少 我们就赔多少?如果协议不奏效。我是否可以要求重新定案划分责任?

你傻呀,交警都开事故认定书了,自己还去私牵,对方不同意,你就让保险公司出面就行,追问

当时是他们求我呀 希望我认全责。我心软就写了份协议。然后签了。现在这样 我就想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

追答

心软是好人的本性,但害了你自己,但愿你好心有好报,不要被对方变本加利勒索就好

追问

我就是想知道 我是否可以翻案。重新定案。按原先的百分之八十的责任划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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