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的用法: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
“此之谓大丈夫”出自战国孟轲的《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译文:富贵不能扰乱他的心意,贫贱不能改变他的志向,威武不能屈折他的节操,这就叫大丈夫。
“此之谓使其本心”出自战国孟轲的《孟子·告子上》:“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使其本心。”
译文: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 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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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一书共七篇,是战国时期孟子的言论汇编,记录了孟子与其他各家思想的争辩,对弟子的言传身教,游说诸侯等内容,由孟子及其弟子(万章等)共同编撰而成。
篇目有:《梁惠王》上、下,《公孙丑》上、下,《滕文公》上、下,《离娄》上、下,《万章》上、下,《告子》上、下,《尽心》上、下。
此书记录了孟子的治国思想、政治策略(仁政、王霸之辨、民本、格君心之非,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和政治行动,成书大约在战国中期,属儒家经典著作。其学说出发点为性善论,主张德治。
南宋时朱熹将《孟子》与《论语》《大学》《中庸》合在一起称“四书”。自从宋、元、明、清以来,都把它当做家传户诵的书。从此直到清末,“四书”一直是科举必考内容。
《孟子》的主要注本有《孟子注疏》,《四部备要》本14卷;《孟子集注》,《四部备要》本7卷;《孟子正义》,《四部备要》本30卷。另有今人杨伯峻《孟子译注》(中华书局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孟子
“之”的用法: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如“女罪之不恤,而又何清焉?
“此之谓大丈夫”出自孟子《滕文公下》
释义:
一个人应该居住在“仁”这所最广大的住宅里,站立在“礼”这一最正确的位置上,行在“义”这条最广阔的大路上。得志时,和人民共同前进;不得志,独自走所选择的正路。富贵不能扰乱他的心意,贫贱不能改变他的志向,威武不能屈折他的节操,这就叫大丈夫。
原文:
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此之谓失其本心”出自《鱼我所欲也》先秦:孟子及其弟子(节选)
译文:
高官厚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它。这样,高官厚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却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人)为了认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它。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 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
原文: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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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中之的意思及用法
⑴【代词】他,她,它(们)。例:
①人皆吊之。(之:他,指上文善术者)
②以刀劈狼首,数刀毙之。(之:它,指狼。)
③媪之送燕后也,持其踵为之泣。(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她,指燕后。)
④彼竭我盈,故克之。(之:他们,指齐军。)
⑤我见相如,必辱之。(之:他,指相如。)
⑥以杜君言泛讯之。(之:他们,旨狱中囚犯。)
⑦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之:它,指上文府吏的话。)
⑧遽扑之,入石穴中。(之:它,指蟋蟀。)
⑨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本义项指后一个“之”它指兵器。)
⑵翻译为:的。例:
①近塞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③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④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
⑶【动词】往,到......去。例:
①如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②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诸将请所之。
④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⑤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
⑥于是弃其家走之关中。
⑦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之”。)
⑧然后驱而之善,固民之从之也轻。(本义项指第一个“之”)
⑷这,此。例:
①以君之力,曾不能损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②其上以构脂、腊和氏灰之类昌之。(本义项指前一个之。)
③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
④公输盘为楚造云梯之械。
⑤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
⑥郯子之,其贤不及孔子。
⑦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为之谋。(本义项指中间一个。)
⑸作宾语前置(倒装句)的标志。例:
①何陋之有?
②宋何罪之有?
③句读之不知。
④何功之有哉?
⑤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⑹我。例:
①君将哀而生之乎?
②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③以是知公子恨之复返也。
④臣乃市井鼓刀屠者,而公子亲数存之。
⑤今单车来代之,何如哉?
⑥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之以为戮:以之为戮。之:指我们。)
⑺用在句末补足音节,无实义。例:
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本义项指后一个之。)
⑻用在主谓结构中,表示了消句子独立性。例: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③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
⑼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例:
①云之崔嵬。
②人又谁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
⑽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翻译。例:
①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②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
③屈平之作《离骚》,盖自怨生也。
④人之为学有难易乎?
⑤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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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答感觉刚才的回答仔细揣摩,不是很合理。一般说来,“此之谓xx”这种句式多见于论说文体中。而在记叙文体中,如果插进论说部分,也可以用这种句式。因此这种句式常用在复句的末尾,起了结句的作用,有总结的意味。
我们把“此之谓xx”中的“之”称为助词,就是认为它是插进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之”。可以参考一下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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