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刑罚以后到哪执行,有期徒刑到哪个地方执行,是回原籍还是当地(最好给个法条依据)

如题所述

判处刑罚以后到哪执行有两种:一种1年左右的,大部分就在看守所执行,超过2年了,监狱执行.一般是在犯罪所在地省份执行就近原则,但是有时候监狱管理局会根据各个监狱具体情况调整分配.
目前我国有权执行刑罚的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法条并没有对具体关押地点做明确规定,在当地关押和回原籍的都有。通常做法是移交居住地的司法机关(有期徒刑是监狱)执行。具体来说,公安机关主管管制、拘役(在看守所执行)、一年以下或余一年以下不便送往监狱执行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和缓刑的执行。
人民法院负责罚金,没收财产以及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人民法院在没有条件执行的时,也可以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监狱负责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执行。
刑罚的执行有一下四个原则:教育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区别对待原则、社会化原则。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执行,凡有劳动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有期徒刑的期限各国规定不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修正案)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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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07
目前我国有权执行刑罚的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法条并没有对具体关押地点做明确规定,在当地关押和回原籍的都有。通常做法是移交居住地的司法机关(有期徒刑是监狱)执行。具体来说,公安机关主管管制、拘役(在看守所执行)、一年以下或余一年以下不便送往监狱执行的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和缓刑的执行。
人民法院负责罚金,没收财产以及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人民法院在没有条件执行的时,也可以交付公安机关执行。监狱负责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执行。
刑罚的执行有一下四个原则:教育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区别对待原则、社会化原则。
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执行,凡有劳动力的,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2个回答  2012-05-07
有期徒刑执行有两种
一种1年左右的 大部分就在看守所执行
超过2年了 监狱执行
一般是在犯罪所在地省份执行
就近原则,但是有时候监狱管理局会根据各个监狱具体情况调整分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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