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

如题所述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九条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一般应当向社会公开。

扩展资料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七条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二)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改组。对失职失责,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应当予以改组。

第八条 问责决定应当由党中央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采取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采取纪律处分方式问责,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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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1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决定机关决定的机关应该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吧,看根据党政机关的官职来决决定,如果中央里面的高级大官可能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决定,因为是中国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2个回答  2019-08-21
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第十七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应当制作《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由负责调查的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代问责决定机关草拟。
第3个回答  2017-06-06
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以下机关写出书面检讨:
1. 向问责决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
2. 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3. 或者在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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