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后,工资还能要的回来么?

我在店里干了半个多月,没签任何劳动合同,试用期三天后,她收了我二百块押金,在那上班期间我未满十六周岁。我走的前一天跟她说不干了,没说什么时候不干了,但我在第二天就没去了。我第三天去要工资,她说我属于自动离职,肯定是没有工资。请问她合法么?如果去劳动局告她,我的胜算大么?

企业没签劳动合同..属非法用工.同时非法雇佣童工(法律规定未满十六周岁)收取押金均属违法.依据你事实用工.并提供证据.可到当地劳动管理部门申诉.使它得到应有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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