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退伍后2001年县退伍办给我开了张退伍军人安置介绍信,让我到镇里报到,我一直没有去报到,请问我现在这张介绍信还有用吗?

1.按照国家和省关于"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安置原则,当年回乡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由当地政府组织接待和接收。退伍义务兵回原征集地30天内,持父母户口本、本人退伍证、部队行政介绍信、入伍通知书;转业士官、复员干部接到省军安办的接收通知后60天内,持转业(复员)证和省军安办开具的接收安置通知书,到当地安置部门报到,办理接收手续。

2.当年回乡城镇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的就业安置,在回原征集地后三个月内由当地安置部门统一拟定分配计划,报请当地政府审批,凭军安办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报到。复员干部凭省军安办开具的通知书办理入户、粮食手续,不安排工作。农村义务兵,由当地政府妥善安排其生产、生活。有专长的通过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荐录用。

3.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异地安置的,除符合政策规定者外,本省籍的跨市、县(区)安置由原入伍地与接收安置地安置部门商定,外省籍的在回安置地后60天内,由接收单位报省军安办批准。驻穗中央、省直单位需要的退役技术兵,在部队确定退役后60天内由接收安置单位报省军安办审批办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5-25
放着吧,说不定哪天就用到了
第2个回答  2013-01-24
哥们你的安置介绍信的样子能给我发一下吗 谢谢 我的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3个回答  2012-06-05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