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里面的曾用名有法律作用吗?

如题所述

曾用名在公安局被认可(其他单位一般不认可,只认身份证)。

如果有证件使用的是曾用名,其他单位不认可时,可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证明,派出所根据你的改名记录出具证明后,其他单位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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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1
一,对生活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有,也是有利的影响(证明两者是同一人):1,户口上的曾用名,表示当事人除了现在用的名字之外,还用过其他的名称;2,曾用名的作用,是证明两者是同一人。二,户口本的使用: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第2个回答  2014-09-24
作用不大,只是正明你原来用过这名。
第3个回答  2014-09-24
应该是有作用的
第4个回答  201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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