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信陵君列传第十七》记载:信陵君窃符救赵以后,意骄矜而有自功之色。客有说公子曰:“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夫人有德于公子,公子不可忘也。公子有德于人,愿公子忘之也。且矫魏王令,夺晋鄙兵以救赵,于赵则有功矣,于魏则未为忠臣也。公子乃自骄而功之,窃为公子不取也。”于是公子立自责,似若无所容者。
分工日趋细密的今日,人很容易被职业定型,讲究专业之下,古代淹通博知的“通儒”,或中古西方兼擅不同领域的“文艺复兴人”,都极难见诸今日。“专精”当然没什么不好,对社会来说,每一份子的专精,就是整体进步的基础;但单就一个“人”来说,心力、知识太过集中在一个地方,往往会让眼光随之狭隘,心灵日渐局蔽,造成与他人、社会,乃至天地的隔阂。
周志文当然有工作上的专业,但却不易以某个职称范围之,他任教上庠多年,无疑是个学人;又常在报端媒体发表作品,小说、评论、散文等结集成书者各有数种,当然也拥有文人的资格;对音乐、绘画也有甚深见解,极早就为报纸写艺评。但周志文作为一个学者,却不在乎各种奖助的业绩,不立山头,不争地盘;身为作家,他鲜少谈论自己的作品,更别说“打书”了,文稿一经出版,便完全放手,让作品与读者自行接触,绝不饶舌介绍。这些行为,都与当下一般的学者、作家不同。所以要定立他的身份,倒不如用传统的“士”来说明。今天习惯用“知识分子”来格义传统“士”这个观念,但两者毕竟是不太相同的,除了深厚的知识外,传统的士人,总得能写一笔好字,对音乐艺术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文学上要有拿得出来的表现。才艺学识外,更为重要的是“士”必须是一个有理想与原则的人,也就是孟子所谓的“尚志”。然而有理想,免不了惄如疢如地忧时怀民;坚持原则,免不了磕头碰脑地遇到许多挫折;高尚其志的结果,当然是满肚子不合时宜……这些现象,周志文大概都有。
“忧时”大概是中国士人最常见的情感了,他们对世间有无比的热情,以国家的休戚、百姓的苦乐为自己的责任,所以总是将注意力放在安危治乱上。他们目光敏锐,看到许多危乱的病根与潜伏的祸患,免不了先天下之忧而忧,但手上又没有权力势位可以解患矫弊;纵使揽辔登车想要澄清天下,但易退难进的性格,使他们不能也不愿参与权力斗争,而有权力的人也未必想听,或根本听不懂他们的话,所以只能将这些忧患转为文字著述,期待有一天能被注意。从作《易》者的忧患,到黄宗羲处明夷之时而“待访”于将来,莫不是这个道理。周志文文如其人,冲澹恬静,从不用贾谊“天下大事可堪痛哭者一、流涕者二”那样耸动的言词,但仍然经常可以看到他对时事世情的忧虑。
但忧时向来不能发挥什么实质上的作用,滔滔天下,不能家喻而户晓,即使焦唇弊舌,依然是没多少人理睬的。如此一来,焉能不寂寞?周志文的散文,从笔调到内容,几乎时时可以感受到寂寞,这种寂寞,大多来自周志文的不与俗同,倒不是标新立异,而是品味太过精致高华,饮茶、音乐、思考,莫不如是。认真品味,原本是文化提升的必然现象,但在一个粗糙的时代,讲究品味是违俗逆时的事儿,我们习惯将价值信托给价格,把美感交付给流行,至于是非善恶,则选择一个群体投靠,一如投身庄园的中古农民,放弃身为人的自由,以换取心理上的安全感。习惯KTV的耳朵,怎能分辨演奏家指下的表情?嗜好声光影像的眼睛,如何判断画中简单的线条?政商广告过度刺激后的情绪,焉得察觉幽微细腻的情思?流行以外的精致,我们既没能力,更没兴趣。在举世齐唱下里巴人的时代,周志文仍旧不愿随俗地讲些大家听不太懂的话,所以他的书从未登过畅销书排行榜,他的意见,从未被多数人接受,大部分人甚至根本不在乎他说了什么,其孤寂自是难免。
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世莫我知的寂寞,当然不自周志文开始,而是每一个时代的常态。《论语》中最能见圣门气象的“浴沂风雩”章,肇自孔子对着子路、曾晳等学生的一段问答,原文是这样的:“以吾一日长乎尔,毋吾以也!居则曰:‘不吾知也!’如或知尔,则何以哉?”移为白话,大概是“别认为我年纪稍长于你们(而不敢放怀直言),你们平日常说‘没人了解我’,假如有人了解你,愿意用你,你们将有什么作为呢?”这里面“居则曰:‘不吾知也’!”很传神地描摹出了孔门弟子世莫我知的不甘。子路等人虽然不为世用,但并不寂寞;虽然心有不甘,但不至于悲怆,因为上面有孔子这样的老师,身边又有志同道合的友朋;然而后来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最为典型的是屈原,整本《屈赋》,几乎无处不在呐喊时乖俗逆,不为人理解的痛苦。
因此,“求知音”便成了千古以来知识分子的共调,伯牙绝琴于子期的故事,被一遍遍地引用;但知音难逢,岂是努力寻求即可获得的?所以寂寥之士只能将目标放在渺不可知的其他空间,如屈原的“上下求索”;或寄托于遥不可及的未来,如司马迁的“以俟后圣君子”。这些求觅知音的背后,正藏着无数寂寞的心灵。
照理来说,伴随世莫我知,知音难求的悲凉,自然极容易兴起另一种文学主题: 怀乡。怀乡在传统的诗词歌赋中数不胜数。所谓的怀乡,自然是生长环境的家乡,但中国的怀乡之作,却远不止这个层次。怀乡,是因为人在异乡;而“异乡”,并不只是地理坐标上的意义,更是心灵上的存在感受。所谓的“异乡人”,表面上固然是指独居客地的人,但更多时候,“异乡”是由主观心态上形成的。无论身处故里或是异地,只要周围没有知音、没有了解我的人,那么这个环境对我而言就是一个陌生的“异乡”——一个理念不能被了解、感情没有交集,甚至连语言都无法沟通的异乡。
既然是怀乡,免不了会在故乡与异乡间作些对比,通常将心目中的故乡写得祥和美好,而异乡则是幽冷阒黯,像王粲登楼所见的异乡荆州便是“风萧瑟而并兴兮,天惨惨而无色……原野阒其无人兮,征夫行而未息。”以景写情,对照出身在异乡的寂寞愁苦。周志文当然有心灵的故乡,笔下那些伟大的音乐艺术,以及精彩的人物事迹,无不展现作者故乡的生气勃然与丰盛多姿。但有趣的是,周志文作品中很少有“异乡”之感。即使在更为异乡的异乡布拉格,似乎也没见到周志文有什么异乡人的感觉。在布拉格的一年,不是没有沮丧,但主要的基调,却是徜徉在布拉格璀璨耀眼的建筑音乐人文历史之中,大有“此间乐,不思蜀矣”之感。所以,虽然周志文的散文时时有着寂寞,时时有着对故乡的向往,却看不太到他对异乡──现实环境的愤懑与怨怒。
周志文对存在环境的感受,呈现了逐渐平和的趋势,《三个贝多芬》(1995)中,还不时可以看到周志文对时局、文化的不满,以后,就很难看到这类谴责性的口吻了。这不是说此后的文章开始“未央歌”化,周志文依然直视人性的幽暗面,但对社会与个人的种种不善,不再诟斥责难,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同情,乃至于衷心忏悔,甚至连造成大灾难的纳粹、文化大革命,都以向内的反省戒惕取代了向外的指责。
有了美好的心灵故乡,仍能对现实环现不疏离,不怨怼,随遇而安,这是相当难能的。周志文之所以如此,大概因为他特别能欣赏或同情他人,不管是煊赫一时的大人物或是微不足道的小老百姓。他的同情,不是站在优势地位的滥施怜悯,而是“彼亦人子也”,那种以同为“人”的立场,设身处地地同其情。这种视角之下,无论是卑微鄙琐的小人物、巨奸大猾的坏蛋,都有身为人的一面,既有人的脆弱,也有人的善良。因为这种同情,所以使得周志文特别能看到一些被我们忽略的人物。
钱宾四先生说我国历史,特别看重一些“无表现之人”。所谓“无表现之人”,是指那个人并未在所处当下的政治、社会有所作为,像是夷齐、颜渊,对殷周鼎革,春秋兴坏,绝无贡献,甚至关联性都极少,如果以记录历史大事为标准,原本是没资格进入史书的。但司马迁却将他们写入了《史记》。此例一开,以后的二十五史,也都为这些“无表现之人”另辟汇传。为什么史家特别重视这些人呢?原因无他,因为社会的治乱、百姓的苦乐,并不是只靠政治经济手段就可以解决的,政治经济军事,最多只能满足人类动物性的存活(而此一存活,又蕴涵了更多的不安定),而这些无表现的人,反而能指出向上的路,说明我们除了动物性存活外的更高可能。
周志文的散文,也爱写“无表现之人”,像是平常我们不会注意的小人物,在庞大的交响乐团中,将注意力放在伴奏位置的长笛手(《长笛》);在舞台上,将目光转向巨星背后的伴舞者(《配角》);在社会上,不讨论政商名流,而写小巷里的算命师、公园中的老人、地下道的小贩、出租车司机,甚至对草木鸟兽,也撇开松柏竹菊等传统诗词的千年主角,或潮流当红的玫瑰、兰花,而写一些随处可见的相思树、野姜花,乃至过猫、马齿苋等野菜。即使写到了富贵的牡丹、营销全球的郁金香,也一定要黜落人工精心培育后的国色,别有寓意地强调土生野长的美。倒不是因为受“五四”影响,带着知识分子赎罪的心态去写小人物,而是真从小人物身上看到了些什么。像是在理发妇人身上可以看到天使(《皮匠与理发师》),从乞讨者的姿势看到了赎罪(《布施》)。
《配角》中说:“我愈来愈注意在主轴之外可能发生的故事,在其间,原本是配角的人常常扮演主角的角色。”这与年鉴学派的看法颇有异曲同工之处。年鉴学派认为历史不应该将焦点放在英雄人物身上,而该注意长时间的一些东西,像是社会制度与时代心态,乃至气候地理,因为真正决定历史事件的,正是这自然环境、制度文化与庶民思想。周志文当然不是年鉴学派,但他笔下这些无表现的人所展现或美或丑,或同或异,种种平实凡庸的表现,反而是许多历史事件的源头。
但周志文也不是全然悲观,另一篇《警语》,记载了与光头党的邂逅。光头党源自德国,可算是纳粹种族意识的余裔,因为经济因素或某些情绪,总以仇视或攻击外国人来宣泄无名的愤怒。在布拉格时,朋友警告他小心当地这些“民族主义分子”,结果周志文遇到的光头党,却是晒着太阳,拿香蕉逗小孩玩儿,周志文的结论是:“一个在和暖的太阳底下吃甜甜的香蕉的人,一个爱逗小孩的‘民族主义分子’,绝不至于对其他族类做出什么仇恨或暴力的动作吧!”周志文笔下的一般人,虽然有愚昧、冷漠等各种缺点,但只要一点美的感召,人性中温情善良的一面,依旧会出现的。
王尔德说:“在惠斯特勒的画出现前,伦敦没有雾。”天地万物,虽然有着物理性的存在,但我们不一定能看得到,必须透过某些观念,才能看到种种现象,了解它们的意义。换句话说,得要先有那些心思敏锐的聪明人,为我们架构出一个观念,我们才能看到某些价值。《易·乾·文言》说“圣人作而万物睹”,就是这个道理。文学的功用之一,正是让我们多看到一些东西。读周志文的散文,就经常可以获得这方面的惊喜。也正因这种敏锐的同情心,使得周志文对逝去的过往,有着特殊的掌握。
周志文的散文,经常有种沧桑感。东海变为桑田当然是可能的,只要给地球足够的时间;但生活在都市,却根本用不着地理时间,只要数年工夫,人文景观便能给我们足够的沧桑之感,这便经常成为周志文书中的底色,比如学校的图书馆、巷口的海产店,无不在写生活周遭的沧桑。这种今昔的比勘,呈现出来的不止是景观的变化,更多的是某种东西的失落。周志文对一些美好事物的消逝,是极为敏感与重视的,但沧桑本是世间常态,变化更是时光推移的必然,《新天堂乐园》说:“一个时代已经过去,任谁也没有办法挽回。附属于那个时代的所有东西,也一个个地被带走,终于一个也不剩。对于这件事,只有如安东尼奥尼说的:‘我们只有调整自己去适应它。’面对变异世界的一切事,除此之外还有更好的方法吗?”但周志文的散文似乎并不甘心只是被动地适应,反而努力地“记录”,想要透过翰墨,替已然逝去的东西留下泥爪,让后死者与于斯文。
人世的一切美丑善恶,文化的各种意义,都必须依附事实方能显现,而事实则有待被人意识之后才算存在,而意识则靠我们的记忆保存。如果记忆消失,历史不复记载,那么对人而言,事实等于从未存在,意义也就跟着丧失;意义的丧失即是文化的死亡。对此,周志文显然是极端关切的。“记忆有点像漫漶的石碑,上面龙飞凤舞的字迹都慢慢不见了,到后来,石碑的模样也整个变了,只成了一块普通的石头,横放在地上,让人家当垫脚用。”对记忆与历史,周志文是充满焦虑的,反映在散文中,便是好写过往,经常是当下有所见闻,便拏着过往的经验知识相互比勘,从而产生各种情思感触。
稍有年纪的人,大概都喜欢追忆过往,何况是有着三千年记忆的周志文。但他记录过往,不是好汉吹嘘当年之勇,也不是白头宫女指点昔日繁华,更不是《洛阳伽蓝记》的铜驼荆棘;周志文笔下所有过往的起点与终点,是在当下。
人不能失去记忆,但记得就一定好吗?有道是:“物有不可忘,或有不可不忘。”有些东西,忘却了反而好,时过境迁后,倒也了无挂碍;但周志文记得,所以饱尝了几十年的折磨。所以他说:“还好人的记忆有限,一些伤痛的事,过一段时间就会忘了,深藏在内心的事,久不提起,也就淡了、忘了,最后终于消失……再严重的悲伤,包括国恨家仇,在时间的淘洗下都会消失无踪的。”(《像风一样》)我们之所以痛苦,除了生物性的压力外,很重要的另一来源,便是记忆,减少一些记忆,就减轻一些负担,日子将过得更逍遥自在。证据在另一篇《蒲公英的族裔》: 吉普赛人因为没有记录,没有历史,所以无法团结振作,千百年来受尽欺压;但也正因没有历史,不记录苦难,使得吉普赛人没有沉重的历史包袱,每天都能快乐而轻盈地过着日子。
人毕竟不能真的没有记忆,我们靠着记忆才能定位当下,解释现象,建构未来,了解存在的价值。但记忆却又是不太可靠的,个人的记忆会随着时间与心理因素模糊、消失、纠缠、偏颇;至于集体的记忆,也就是历史,未必比脑神经的传导与储存可靠,更可能因为时空的转变、情感的作用与人为的操作,而遗忘、误植,乃至于扭曲。记忆与历史决定我们的存在感受,因此决定了我们的未来,但人又善于选择性地记忆与遗忘,有意无意地扭曲过往。如果所记得的都是丑陋、痛苦与仇恨,那将会有什么样的未来呢?
借用章学诚的书名《文史通义》,不但六经皆史,文士翰墨、词人篇什,莫非史录。前人说“《诗》亡而《春秋》作”,在拥有历史发言权者陷入意识形态或零碎化的今天,周志文以散文点出这个时代我们所忽略的一面,其用心,或可说是“《春秋》亡而《诗》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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