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个问题,是否9月以后到今年内都是三档电费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价管〔2012〕48号)文件第四条规定:
居民阶梯电价暂以年用电量为计费周期,即以年度各抄表周期累计满12个月的用电量作为计算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电费采取按抄表周期预结算、年度清算方式。年度用电量未达到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的跨年不结转。
因调价、新装、销户等原因用电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用电月数计算分档电量。用电不足一个月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所以为按年计量分档,所以可以看出9月之后本年都是三档电费。
2、家中六口人,是否可申请加表,怎么申请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8月)第二条规定:
对于家庭常住人口在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持房产证明、户口本、居委会证明和家庭所有常住人口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向当地供电企业或小区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供电企业或小区管理单位甄别后,具备分表计量的安装分表,不具备分表计量的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
所以是可以申请的,抄表到户的持规定的相关材料到电力营业厅办理,只是不知道具不具备分表计量条件,不具备可按合表电价执行。
3、只找到这两个相关文件,不知道失效没,所以提前可咨询下供电营业厅或电话95598。
追问谢谢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