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争议案件已经经过了,仲裁,一审二审,现在已经是终审判决了,虽然是赢了但是一句对法律的理解不通让我像吃了个才从厕所里飞出来的苍蝇一样恶心,有明确司法解释的也会这样判,我也只能苦笑一下了,现在判决结果刚刚下来,我想知道我现在应该拿着判决书找那一级法院申请执行啊,是一审的法院还是二审的中院啊!二审法院是维持的一审的原判,我该找谁啊!我还要准备些什么东西啊,申请执行还需要交钱吗?看到一些提问的里面好像有说要交钱请问比例是怎么样的啊。还有就是关于补交社保的问题,判决说了要我找劳动部门,请问我应该走怎么样的流程要求对方补交社保啊!不会再有什么折腾的流程把!最后还是想在问问要不我心里觉得恶心的不行!就是因为没有签合同11个月双倍工资补偿的问题,到底应该怎么判决,我还能申请重申吗!
向一审法院立案庭,持身份证、一、二审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需要的材料有,强制执行申请书,跟起诉状一样,都是按照被告人数加一,申请执行人的身份信息,个人的话身份证即可。
公司则需要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这些材料与起诉时需提交的材料一致。再就是拿到的判决书了,这是申请执行的依据,必不可少。
如果不是申请人本人办理,个人只能委托律师或近亲属代为办理,公司可以委托单位员工,但需要附员工的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拿到授权材料才可以去代为申请执行。
扩展资料:
强制执行执行条件
如果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被申请执行的财产、而由人民法院书面通知协助执行的,都有义务按通知的规定执行。凡是无故推托、拒绝或者妨碍执行,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负法律责任。
法律文书又称执行文书。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应以法律文书为根据。
法律规定下列法律文书具有执行效力: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证文书;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这些法律文书必须发生法律效力,没有生效的不能作为执行的根据;法律文书还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如果只是确认或者变更法律关系的,则无需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申请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想我这种案件不支持双倍工资是合理的吗,法院说我超过了一年的时间,但是有司法解释说这个时间是知道被侵权之日开始算啊,中院也判过有胜诉的,为什么就这么不一样啊!申请执行和,向检察院申述可以同时进行吗!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你说的是那个问题起诉啊
追答1、一审执行。2、“11个月双倍工资补偿的问题”可以改变诉由起诉的。需要诉讼技巧,正可谓“条条大路通罗马”。{建议找资深律师}3、社保问题找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仲裁。